公司周日團建(團建利用周末休息時間)

現在很多的公司搞活動什么的喜歡安排在周末,員工們都吐槽說占用個人休息時間,公司則以各種理由,春游啊,踏青啊,反正就是各種團建請員工抽出時間一定要參加,不參加就屬于不合群,沒有團隊意識等理由受到批評。
最近一個同學就吐槽了他們公司,據他描述他們公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雙休,但最近經常要求每周六到公司接受團建培訓等活動,有的人在群里表示周末有事兒,能不能不參加,畢竟周末就這兩天,大家也想陪陪家人。
而領導在群里卻說,不參加的可以去人事辦理離職。有的同事在小群里說,公司的這個要求不合法,但卻強迫我們做的話,哪怕被辭退,我也會堅決反對。但是,說歸說,領導這么強硬,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有人說,按勞動法規定,公司不得無故占了員工休息時間,如果要占用,就要給加班費或另外安排休息時間。所以他們公司這樣做的非法的,可以投訴。或者公司可以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鼓勵員工參加。
但歸根究底,企業既想利用周末搞團建或培訓,又不想出加班的費用。如果在員工和公司達不到一致的情況下,建議由員工自愿選擇是否參加,不要強迫。這樣只會置企業與員工都不利的境地,兩敗俱傷,不利于企業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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