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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晚,浙江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原副書記馬曉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今年56歲的馬曉暉,浙江慈溪人,曾在浙江多個地市擔任領導,曾任臺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溫州市委副書記,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長,杭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8年2月出任湖州市委書記,2021年8月剛剛卸任湖州市委書記,調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副書記的馬曉暉,8月19日主動投案,接受浙江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
此次“雙開”通報稱,馬曉暉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銷毀證據;搞權色、錢色交易;徇私濫權,干預插手招商引資和市場經濟活動,大肆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馬曉暉主動投案兩天后,去年8月21日,時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緊接著被查。3個月之后,11月2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周江勇和馬曉暉均被罷免了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

馬曉暉。資料圖
卸任湖州市委書記,履新浙江省人大后主動投案
據公開履歷,馬曉暉,1966年1月生,浙江慈溪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
馬曉暉仕途從家鄉起步,18歲就入職慈溪縣滸山鎮工商所,29歲獲任寧波市團委副書記,兩年后升任寧波市團委書記。
2000年12月,馬曉暉任職寧海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此后任職寧海縣代縣長、縣長,在寧海任職近6年。
2006年6月,馬曉暉調任臺州,歷任路橋區委書記,臺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在臺州任職7年。 2013年5月,馬曉暉調任溫州市委副書記,任職兩年。2015年4月,馬曉暉調任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兩年后升任杭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在杭任職近3年。
先后在臺州、溫州、杭州任職市領導多年,2018年2月,馬曉暉履新,就任湖州市委書記,開始主政一方。當年11月,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12月,湖州市出臺了《加快融入上海同城化都市圈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馬曉暉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湖州只是開了個頭,今后湖州要勇于成為“一線城市”。要先從與嘉興、杭州、上海等城市的一體化入手,逐步在廣度、深度、力度上進行拓展,加快融入長三角一體化。
2021年8月,馬曉暉仍以市委書記的身份頻頻參加公務活動,8月9日還主持召開了 湖州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10天后,8月19日,馬曉暉被官宣主動投案,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他已調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副書記。
干預插手招商引資和市場經濟活動
時隔半年多,浙江省紀委監委公布了對馬曉暉的審查調查結果,馬曉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馬曉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通報稱,馬曉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銷毀證據,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違規投資入股非上市公司,利用職權為特定關系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
毫無紀法底線,為私營企業主在土地收儲、用地審批、房產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徇私濫權,干預插手招商引資和市場經濟活動,大肆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

周江勇。資料圖
“老虎”周江勇在他投案兩天后被查
去年8月19日,馬曉暉落馬當天,彼時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正帶領浙江省代表團赴新疆學習考察。兩天后,8月21日晚,已回到杭州的周江勇官宣落馬。
周江勇比馬曉暉小一歲多,1967年9月生,今年55歲,浙江寧波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他在浙江工作多年,擔任過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等,2017年2月任溫州市委書記,2017年6月躋身浙江省委常委,2018年5月履新杭州市委書記,3年后被查。
周江勇是改革開放以來杭州首位被查的市委書記。在周江勇被查當晚,浙江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特意強調“決不能讓政治上、廉潔上有問題的人蒙混過關、投機得逞”。
據今年1月熱播的反腐專題片《零容忍》曝光,從2013年到2017年,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按照胞弟周健勇傳達的請托,為某建筑公司老板史時紅提供幫助。周健勇則先后八次以“借款”為名收受史時紅所送的錢財,總計金額達9000多萬元。
1月26日,周江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周江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兩個維護”,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義,違規配備警衛人員、公務用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組織原則缺失,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干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執法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伙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
從二人的處分通報可以看出,二人有許多共同點:被查前,對于組織的函詢,均心存僥幸,妄圖蒙混過關,馬曉暉“與他人串供,轉移銷毀證據,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周江勇則“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作為曾主政一方的“一把手”,二人利用職權貪腐的方式也類似,馬曉暉“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為私營企業主在土地收儲、用地審批、房產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周江勇“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此外,馬曉暉“大肆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周江勇則“伙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
馬曉暉和周江勇的落馬,都存在政商關系“親清不分”的違紀違法行為。去年9月,浙江省出臺了《關于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從業行為 進一步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提出了包括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或者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嚴禁不當政商和社會交往行為,嚴禁離職或者退(離)休后在規定期限內違規從事相關活動,嚴禁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嚴禁其他親屬及特定關系人違規從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在內的“五個嚴禁”行為規范。
在馬曉暉和周江勇被查3個月之后,兩人均被罷免了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
去年11月25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了《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告中提到,溫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罷免周江勇的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湖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罷免馬曉暉的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
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周江勇、馬曉暉的代表資格終止。
文:梁建忠